攀枝花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简版)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基础,以男女平等、和谐、共同发展为原则,以提高女性整体的综合能力和培养高素质的妇女群体为目标。确定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发展领域,提出75项主要目标和93条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3.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

  5.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7.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8.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

  9.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10.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5.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

  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7.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

  8.促进妇女心理健康。

  9.提升妇女健康素养。

  10.提高妇女营养水平。

  11.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

  12.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

  6.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7.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性别结构逐步趋于平衡。

  8.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9.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10.巩固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成果,不断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

  3.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5.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

  6.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

  7.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8.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

  9.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

  10.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

  11.持续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

  12.加强女性学研究和人才建设。

  13.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提高残疾女性就业比例。

  3.优化女性就业结构,拓宽女性就业渠道。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技能劳动者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5.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健康。优化和更新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女性平等享有资本、信贷、技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9.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

  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

  4.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5.改善妇女就业结构。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7.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

  8.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状况。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10.为女性生育后和孕哺期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1.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

  12.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

  13.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为妇女参政提供新机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3.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和市、县(区)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市、县(区)人大和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7.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10.鼓励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

  2.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3.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

  4.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

  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

  7.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

  8.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9.支持引导妇女参加社会组织。

  10.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妇女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参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5.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落实相关待遇保障。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孕产妇等群体倾斜。

  8.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的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提高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

  9.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帮扶。

  10.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为妇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

  3.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

  5.保障女性的失业保险权益。

  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

  7.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

  8.更好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养老服务。

  10.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11.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

  12.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和法治保障。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2.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开发和提供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建立完善支持家庭与妇女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5.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6.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

  7.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提升家务劳动社会化服务水平。

  8.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不断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9.促进父母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提高对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指导和支持水平,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策略措施:

  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制定出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

  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

  4.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5.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

  7.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8.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  

  9.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

  10.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促进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4.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建设发展的能力。

  5.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提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7.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城镇农村公共厕所品质全面提升。

  8.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

  2.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

  3.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果。

  4.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

  5.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

  6.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7.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

  8.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

  9.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

  10.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

  11.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推动落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

  2.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

  3.提升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攀枝花建设中的作用。

  4.深入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健全完善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性骚扰预防、调查、处置机制,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与子女抚养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保障妇女的婚姻自主权,保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女的性自主权。

  9.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全面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攀枝花建设全过程。

  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

  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攀枝花建设的能力。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

  5.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

  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7.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

  8.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9.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10.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11.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12.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